“健康中國百年計劃”APP以投資回報為誘餌實施養老詐騙、傳銷犯罪
發布: 2022-08-05 11:15:23 作者: 佚名 來源: 中新融媒

近期,我局偵破了一宗的“健康中國百年計劃”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案件的成功偵破,中央電視臺等中央省市媒體進行了宣傳報道。

辦案民警利用智慧新經偵等偵查手段,發現在全國多地都有犯罪團伙利用“健康中國百年計劃”APP平臺大肆作案,受損人眾多和涉案金額巨大。經初步統計,目前全國涉及利用“健康中國百年計劃”APP平臺作案的案件已立案的43宗,其中江蘇6宗,河南5宗,遼寧4宗,北京、安徽各3宗,河北、上海、浙江、江西、山東、湖北、湖南、廣西各2宗,黑龍江、重慶、貴州、陜西和廣東各1宗。案件性質主要為電信詐騙案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作案手法相同且涉案賬戶均有重合。全國各地的受騙人或投資受損人初步統計有數百人至上千人,且多數為老年人,涉案金額達數億元。我局抓獲的犯罪嫌疑人蘇某等人已涉嫌組織、領導傳銷犯罪,各地應予關注。

一、“健康中國百年計劃” APP投資平臺的會員注冊方式
“健康中國百年計劃”APP投資平臺以會員注冊模式加入,會員注冊不設門檻,會員層級為普通會員、特聘專員、一級服務站長等。投資人通過掃碼推薦人提供的二維碼或專門鏈接下載登錄“健康中國百年計劃”APP平臺,使用推薦人的個人邀請碼在APP平臺填寫自己的身份證、姓名、手機號碼、銀行卡號碼等資料完善注冊,平臺就會默認手機號碼為注冊人的會員賬戶,在設置密碼后,完成整個注冊手續,正式成為“健康中國百年計劃”的投資會員。
二、健康中國百年計劃”APP投資平臺的運作模式和獲利方式
2021年3月份,犯罪嫌疑人蘇某萍以“東望志愿者”的身份來到興寧務工。同年 9月6日,犯罪嫌疑人蘇某萍加了自稱叫“陳輝”的微信網友,“陳輝”自稱是北京衛健委的一個副處長,現負責一個國家健康中國百年計劃的項目,在廣州和深圳建設3個康養中心,可以調動上億的資金,目前其在全國的手下有100個團隊,問蘇某萍是否需要幫忙,蘇某萍按“陳輝”的方法在網上查到廣州、深圳確實有康養中心,相信了此網友“陳輝”并加入“健康中國百年計劃”的組織,成為興寧市一級站長。
犯罪嫌疑人蘇某萍按“陳輝”要求建立微信“蘇某萍42群”,“陳輝”作為管理員進入該群,蘇某萍向其認識的微信好友及興寧市的“東望志愿者”張某君、李某新等人以國家建設康養中心、“未老先富”等旗號以拉人頭入群,發展下線投資從中獲取返利的方式,宣傳推廣共建共享“健康中國百年計劃”APP投資平臺,在群內“陳輝”、蘇某萍每天組織群成員簽到學習一些關于養生、“健康中國百年計劃”的文字、圖片、視頻等資料。同時每天發放紅包以穩定和吸收會員參與。

“健康中國百年計劃”APP投資平臺以會員注冊模式加入,會員注冊不設門檻,會員層級為普通會員、特聘專員、一級服務站長等。投資人通過掃碼推薦人提供的二維碼下載登錄“健康中國百年計劃”APP平臺,使用推薦人的個人邀請碼在APP平臺填寫自己的身份證、姓名、手機號碼、銀行卡號碼等資料完善注冊,平臺就會默認手機號碼為注冊人的會員賬戶,在設置密碼后,完成整個注冊手續,正式成為“健康中國百年計劃”的投資會員。一個會員號最低需要投資1000元起,最多是10萬元,超過10萬元會員需要另外注冊會員號進行投資。注冊成為會員后,會員每天登陸簽到,系統會直接給予2元的獎勵。會員投資后,第二天開始在每個工作日,該系統就以投資者投資總額的5%返還到投資者會員賬戶;另外,會員可以建立微信群拉人頭,成為群主后,會員升級為特聘專員,微信群滿60人以上的群為合格群,群主可以在第一個月和第二個月得到“健康中國百年計劃”獎勵的500元,第三個月可以得到3000元,不滿60人的群是不合格的群,就沒有獎勵的。同時群主可以獲得直接下線、間接下線投資者投資總額的5%回報,下線再發展下線的話,下線可以從其發展的下線投資總額的1%的回報,三層后再發展下線就沒有提成。特聘專員、普通會員受一級服務站長管理,“健康中國百年計劃”總部收到資金后,總部會另外再以會員投資總額的15%獎勵一級服務站長,站長扣除10%后,將剩余的5%再按各群投資總額的比例分發給各群主。“健康中國百年計劃”APP平臺里面雖然有繳費的入口,但會員并不能繳費,會員投資時可以直接將款項存入該平臺提供的專門繳款賬戶或者委托其他人繳款。會員繳款成功后將轉賬截屏后報群主,群主報一級服務站長蘇某萍進行統計確認,系統就會確認會員繳款數額。會員投資后,系統在每個工作日會以投資者投資總額的5%返還到投資者會員賬戶,開始紅利滿100元倍數可以提現,后來需紅利滿500元的倍數才能提現。投資者可以通過該平臺提現功能將返利提現至綁定會員號的銀行賬戶上,會員提現是不需要扣除手續費。

“健康中國百年計劃”傳銷組織一個地區的負責人,就是一級服務站長,由“健康中國百年計劃”總部發聘書。一級服務站長發展的下線發出來建群再發展會員的群主就是特聘服務專員,再發展的下線為普通會員。經查,犯罪嫌疑人蘇某萍作為廣東興寧地區的負責人一級服務站長,發展直接下線張某君等11人建立微信群是群主(特聘服務專員),張某君、劉某惠、張某濤等11人,群主再發展下線有黃某榮、王某珍、李某群、丘某平、古某花等139人是普通會員(第三層級),蘇某萍的行為已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本案中,犯罪嫌疑人蘇某萍獲利251500元,投資人損失總計135萬多元。
三、打防建議
(一)加強聯合排查。加強與市場監管等部門對相關經營者的聯合排查,約談相關企業負責人。因本案中的相關嫌疑人和受損人多數為原“東望集團”(已被取締的傳銷組織)的成員,后這些成員以“東望志愿者”為名繼續在全國各地聚集進行所謂的學習、打卡或組織活動。各地應對以“東望”為關鍵字的企業進行排查,與相關行政執法部門建立緊密的執法協作關系,共同制定預防和打擊措施,增強打擊合力,全方位控制、打壓犯罪分子藏身、作案和生存活動空間。
(二)加大宣傳力度。大力做好宣傳工作,針對網絡傳銷形式特點,通過微信公眾號、抖音短視頻、走訪宣傳等多種形式開展宣傳,增強廣大群眾的法制觀念和識假防騙能力,形成打擊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經濟犯罪的強大輿論氛圍,以共同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和信息網絡秩序。
(三)加強部門合成作戰,提高精確打擊能力。經偵大隊要加強與網警、刑偵部門的合成作戰能力,針對傳統“拉人頭”和網絡傳銷結合的犯罪新動向和涉眾型網絡經濟犯罪的新形勢,深入分析犯罪手法、特點,以資金分析和工商登記為主要方向加強信息的收集、分析和研判,進一步理清相關公司的人員架構、層級和資金走向,實施精確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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