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賣化妝品名義拉人入伙 警惕“傳銷式”詐騙
發布: 2023-08-01 10:18:06 作者: 馮珂 來源: 荔枝網

今天(7月15日),記者獲悉,最近揚州經開區法院審理了一起“傳銷式”詐騙案,犯罪團伙以賣化妝品的名義招聘員工,但其實讓他們從事詐騙活動,最終這伙人被依法判刑。
2021年,被告人吳某等人從內蒙古包頭輾轉至揚州,以“某化妝品有限公司”為名開展傳銷活動。在揚州期間,被告人吳某任總監,為傳銷團隊的最高領導,與被告人李某、曹某共同指使其他團隊成員拉人入伙,從事詐騙活動。

揚州經開區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長張長云介紹案情:“以化妝品需要招人為由,把相關人員招進來實施詐騙,這是一部分。還有另外一部分是之前相關的被害人,發現自己被騙后,需要彌補相關損失,也加入到這個公司從事相關的詐騙活動。”
之后,吳某等人向團隊成員教授詐騙方法、編造各種虛假理由騙取網友錢財,用于組織發展以及個人支出。
張長云說:“詐騙的方法主要以網絡戀愛交友的方式,騙取被害人的信任,虛構沒有生活費、沒錢吃飯、沒錢看病、需要錢節日買禮物等理由總共騙取各被害人錢財68000余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吳某等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利用網絡騙取他人財物,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根據各被告人的犯罪情節、社會危害性等因素,分別判處各被告人有期徒刑七個月至三年五個月不等,并處相應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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