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發布通知排查整治直銷“掛靠”
發布: 2024-03-07 09:30:01 作者: 佚名 來源: 企業輿情觀察

關于對掛靠經營行為開展自查自糾的通知
各駐魯直銷企業:
近期,市場監管總局下發通知,確定自即日起至7月中旬,在直銷企業注冊地的地區部署開展直銷行業掛靠行為排查整治。為確保此次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實際成效,請各駐魯直銷企業接通知后,嚴格落實主體責任,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履行企業主體責任。近年來,部分直銷企業允許關聯銷售企業、銷售團隊等通過掛靠方式從事違法直銷甚至傳銷,嚴重擾亂了直銷市場秩序。開展此次排查整治工作,是市場監管總局為凈化直銷市場環境,促進直銷行業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舉措。各直銷企業要提高認識,采取切實措施規范自身經營行為,嚴格約束、引導經銷商、合作方、關聯方守法合規經營,自覺履行社會責任,積極配合執法機關檢查,以實際行動切實維護直銷市場秩序。
二、全面梳理,迅速開展自查工作。根據排查整治工作部署,本次自查圍繞2021年以來直銷企業與其他企業、團隊開展業務合作及執行情況,重點梳理、排查本企業是否存在與本企業以外的公司、團隊、經銷商等主體(以下簡稱“掛靠方”)通過合作設立公司、成立事業部、直銷系統等方式開展違規經營,允許掛靠方以直銷企業名義從事違法直銷或具有拉人頭入門費特點的傳銷的情形。
三、及時整改,切實規范經營活動。請各直銷企業對照自查發現的問題,深刻剖析產生問題的原因,認真嚴肅地加以整改,落實內部管控機制舉措,嚴格規范自身及合作方、關聯方的經營活動。對于自查掌握的,與本企業掛靠的公司、銷售團隊、經銷商的違法違規活動線索,應及時報告屬地市場監管部門。對于在自查自糾工作中弄虛作假、隱瞞事實,或者有關問題經執法機關查實后仍拒不整改的,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嚴肅予以處理。本次自查自糾及整改落實情況將作為對直銷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監管的重要內容。請各直銷企業將本企業對掛靠經營行為自查自糾和整改落實報告于3月23日前報至省市場監管局價格競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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