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最大傳銷案主犯山東落網 涉案金額達3億
發布: 2006-12-31 00:00:00 作者: 楚天金報 來源:

據中央電視臺報道 2006年6月份中旬,山東省淄博市警方偵破一起特大非法傳銷案。該案被列為公安部掛牌督辦案件;在東北三省警方的配合下,這個傳銷團伙的組織者沈某等15名骨干分子在沈陽、吉林等地被擒獲。據了解,這起案件涉及全國11個省市的10多萬人,涉案金額超過了3億元,是迄今為止,國內公安機關破獲的規模最大的一起非法傳銷案。2006年12月25日,吉林樺甸市檢察院以涉嫌非法經營罪將該案兩名“A級代理商”袁某和孟某依法逮捕。
據介紹,袁某家住樺甸市永吉街,因為整天在家無事可做,袁某一心想要掙錢。2001年2月,袁某的一個朋友告訴她到鐵嶺干服裝可以掙大錢,于是,袁某決定和朋友到鐵嶺搞服裝生意。可是到了鐵嶺后,朋友先將她領到了一個寢室并開始對她講課。聽了幾堂課后,袁某被徹底洗腦,并一門心思地搞起傳銷來。
2002年三四月間,為發展自己的業務獲取高額利潤,袁某給樺甸的親戚劉某打電話稱,自己做海鮮生意特別掙錢,想讓他入伙。劉某聽后馬上帶錢來找袁某。按照當初自己被騙的經歷,袁某將親戚劉某領到一個傳銷的屋里,并開始講授關于傳銷方面的課。劉某被迷惑后,又將其妻子發展為他自己的下線,兩人開始跟隨袁某從事傳銷活動。
據袁某交代,她在傳銷過程中結識了同為樺甸人的孟某,兩人開始談戀愛,并一起做起了傳銷。他們以寢室為單位,定期開大會和研討,用有成績的人來影響新加入的會員。
袁某在銀行有許多賬戶,這些戶都是干傳銷用的,下線那些代理員和發展好一些的培訓員不定期地往她的帳戶里匯錢。而每天袁某帳戶里會有多少錢,連她自己都不知道。
據警方調查,截至2005年,犯罪嫌疑人袁某、孟某非法經營數額分別為189.63萬元和87.46萬元。
日前,樺甸市檢察院審理認為,犯罪嫌疑人袁某、孟某以牟取經濟利益為目的,故意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非法進行傳銷活動,嚴重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涉嫌非法經營罪,依法批準逮捕。
來源:楚天金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