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寅泉:400億元卷入傳銷不可等閑視之
發布: 2006-11-02 00:00:00 作者: yangping 來源:

根據公安機關掌握的數據分析,目前大約有400億元以上的資金被吸納到傳銷活動中。11月24日,在全國整規辦、公安部、國家工商總局召開的《禁止傳銷條例》、《直銷管理條例》實施一周年發布會上,公安部經濟犯罪偵查局副局長高峰發布了這一驚人數據。
400億元卷入傳銷,這個數字的確驚人。為什么說它驚人?筆者認為,它有4個驚人之處:其一危害國家經濟安全,其二擾亂正常商業秩序,其三危及社會穩定,其四致使良善百姓遭殃。
傳銷,說得通俗一點,就是以無店鋪銷售的形式,以公司的名義發展“經銷商”加入。在整個銷售鏈上,要求被發展人員認購產品取得加入資格,并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層層疊疊的上下關系,并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在23日的會上,公安部公布了15個全國打擊傳銷典型案件。這15個案例典型,如果每個案件中涉及1000人,加起來就是1.5萬人,就會涉及上萬戶家庭。這些涉案人員不僅私人財產受到損失,精神也會因此受到刺激,因此,說傳銷危及社會穩定,致使良善百姓遭殃一點也不為過。
但是,傳銷的危害并不僅僅限于危害百姓,它的更大危害在于國家經濟安全與商業秩序。傳銷這種商業銷售形式,組織誘騙和吸納了大量社會人力資源和資金,同時伴隨著假冒偽劣商品、虛假注冊公司、偷逃稅、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等犯罪,嚴重劣化了市場資源配置,破壞了市場經濟的健康和諧發展。在傳銷的人員發展與物品銷售過程中,傳銷組織者不僅對參與人員進行人身控制,而且采取“洗腦”等方式,在精神上控制參與人員,宣揚嚴重背離社會道德和法律的致富歪理。這種以商業的名義聚攏社會人員參與到封閉的組織形式中,最終導致的結果不是引發社會動亂,就是被敵對勢力所利用。參與者所追求的商業收益將變得一無所有,他們獲得的將是巨大的政治損失與經濟損失。
筆者認為,國家有關部門對傳銷的猖獗發展不可等閑視之。這次公安部、國家工商總局利用禁止傳銷、直銷管理兩條例實施一周年的機會,向社會公布傳銷的危害,很有必要,但是這遠遠不夠。這種公布應形成月報制度,對引發大量暴力刑事案件及擾亂社會治安秩序的傳銷案件,及時廣泛公布,像寧波一公司的傳銷涉及21個省市300多個加盟商聚集寧波鬧事,就應該廣而告知,狠狠打擊。在日常管理教育中,最低應普及到社區與街道辦事處,因傳銷的參與人員中,有許多是涉世不深的大學生或已經離退休的人員。在這方面,政府的教育與引導極為必要。如此,才是對人民負責,才是對社會穩定和國家安全負責。
400億元卷入傳銷,這個數字的確驚人。為什么說它驚人?筆者認為,它有4個驚人之處:其一危害國家經濟安全,其二擾亂正常商業秩序,其三危及社會穩定,其四致使良善百姓遭殃。
傳銷,說得通俗一點,就是以無店鋪銷售的形式,以公司的名義發展“經銷商”加入。在整個銷售鏈上,要求被發展人員認購產品取得加入資格,并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層層疊疊的上下關系,并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在23日的會上,公安部公布了15個全國打擊傳銷典型案件。這15個案例典型,如果每個案件中涉及1000人,加起來就是1.5萬人,就會涉及上萬戶家庭。這些涉案人員不僅私人財產受到損失,精神也會因此受到刺激,因此,說傳銷危及社會穩定,致使良善百姓遭殃一點也不為過。
但是,傳銷的危害并不僅僅限于危害百姓,它的更大危害在于國家經濟安全與商業秩序。傳銷這種商業銷售形式,組織誘騙和吸納了大量社會人力資源和資金,同時伴隨著假冒偽劣商品、虛假注冊公司、偷逃稅、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等犯罪,嚴重劣化了市場資源配置,破壞了市場經濟的健康和諧發展。在傳銷的人員發展與物品銷售過程中,傳銷組織者不僅對參與人員進行人身控制,而且采取“洗腦”等方式,在精神上控制參與人員,宣揚嚴重背離社會道德和法律的致富歪理。這種以商業的名義聚攏社會人員參與到封閉的組織形式中,最終導致的結果不是引發社會動亂,就是被敵對勢力所利用。參與者所追求的商業收益將變得一無所有,他們獲得的將是巨大的政治損失與經濟損失。
筆者認為,國家有關部門對傳銷的猖獗發展不可等閑視之。這次公安部、國家工商總局利用禁止傳銷、直銷管理兩條例實施一周年的機會,向社會公布傳銷的危害,很有必要,但是這遠遠不夠。這種公布應形成月報制度,對引發大量暴力刑事案件及擾亂社會治安秩序的傳銷案件,及時廣泛公布,像寧波一公司的傳銷涉及21個省市300多個加盟商聚集寧波鬧事,就應該廣而告知,狠狠打擊。在日常管理教育中,最低應普及到社區與街道辦事處,因傳銷的參與人員中,有許多是涉世不深的大學生或已經離退休的人員。在這方面,政府的教育與引導極為必要。如此,才是對人民負責,才是對社會穩定和國家安全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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