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視傳銷“陷阱”
發布: 2009-09-16 19:26:39 作者: 張曉松 聶妍婧 來源: 新華網

記者日前在采訪“打擊傳銷百日執法行動”中發現這樣一個普遍現象:參加傳銷活動的人幾乎都是為了一個目的——發財,但結果卻墜入“陷阱”不能自拔,不僅不能發財,而且大多數人會血本無歸,甚至傾家蕩產。
傳銷是指組織者或者經營者發展人員,通過對被發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擾亂經濟秩序,影響社會穩定的行為。
傳銷的本質是要求參加者不斷發展人員加入,依靠后加入者購買產品或繳納的錢財維系運作,一旦新加入的下線人員數量不足,整個傳銷組織將難以為繼。
例如:參加者A處于傳銷“金字塔”的最頂端,他要發展5個下線,每個下線再發展5個下線,依此類推。在這一過程中,第一層是1個人,第二層是5個人,第三層是25人,第四層是125人,第十層則是195萬余人了。地球上的人口是有限的,愿意參加的人也是有限的,這個金字塔的后續者最終必定枯竭。結果必然崩盤,組織者攜款逃跑,給參加者造成巨大損失。
這個例子還是基于傳銷組織比較講“誠信”,能夠保證按照承諾發放“獎金”的“理想”情況。在現實中,傳銷組織就是違法組織,根本就沒有什么誠信可言,其目的就是為了騙錢,大多數參加者交錢后根本沒見過產品,也沒拿到過“獎金”“報酬”,如果想退出,傳銷組織也根本不會退錢。有的傳銷組織為了防止參加者向執法機關舉報、泄漏組織“秘密”,還會限制參加者的人身自由。
從另一方面看,絕大多數傳銷活動參加者都處于傳銷“金字塔”的底層,根本不可能發展到足夠的人,當參加者把身邊的同事、同鄉、同學、戰友、朋友、親人等所有能夠騙來的人全部騙來以后,發現根本賺不到錢時,不少人為了“沖業績”“上級別”,只能繼續投入金錢。
一些傳銷組織還制定“業績月月歸零”“左右手平衡發展”等制度,要求參加者每月或者定期的“銷售業績”、發展下線的數量必須達到一定的數額,或者發展的下線人員數量必須達到一定比例,否則之前所有的“銷售業績”“積分”都要歸零,不能拿到“獎金”,這就更加迫使參加者不斷投入,結果就是被傳銷組織吸干榨凈,血本無歸,傾家蕩產,境遇十分凄慘。
現實當中,那些所謂的發大財,月入數萬元甚至數百萬元的“高級經理”“鉆石”“A級”“B級”也只不過是傳銷組織安排用來營造“發財夢”的騙人幌子,有的人甚至根本就不存在。